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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可要求簽立切結書嗎

公司可要求簽立切結書嗎


張OO 發問於 2019-09-30 | 雲林 | 製造業

Q: 請問公司可以請員工簽任何一種切結書嗎?
有名員工常常犯錯,公司請他簽立切結書,內容是若再犯錯願意無條件離職。請問這合法嗎?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離職與資遣 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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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公司遣散員工,應有給付資遣費之義務,若公司請員工簽署切結書同意無條件離職(放棄資遣費等)。然依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項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則倘若「切結書」規定勞工放棄應享有的權利(諸如資遣費等),涉及違反勞基法第1條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惟倘若員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實存在不能勝任以及其他法定情形,公司仍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2條之規定終止契約,若存在勞基法第11條事由進而終止契約者,雇主仍應依法給付資遣費;若存在勞基法第12條事由而終止契約者,雇主則無須給付資遣費。

關於您所提公司切結書問題,回覆如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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