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本人有加盟連鎖品牌,簽訂的合約裡面有一項,於兩年內從事相同行業,違反競業條款需賠償1,000,000。若本人的配偶有意另外發展相同行業(配偶掛名),這樣有構成違反的責任嗎?謝謝你的幫忙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原則上只拘束簽約之當事人,配偶在法律上仍屬各別獨立之法律人格,所以無法因您簽署該加盟契約而拘束配偶,但仍應先審視契約內容,看是否有特別之約定,而配偶經營該事業時,仍應注意避免使用您方目前加盟品牌之商標或配方等內容,以免仍有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