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就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敘述的情況看來,貴公司之天使投資人可能因為幾個因素不願意成為股東名冊上的股東,而您所提到的利用私人借貸的方式,以協議控制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也是經常使用的方法,但可能該董事會面臨一定風險,也可能成為純粹借貸關係。
可能的判斷是,該天使投資人可能是先以借貸方式借給公司資金,在一定觀察期後再決定是否要入股投資公司。
另外可能使用的方式有幾種,例如股權信託等方式,但若是以公司董事或股東私下入股的方式為之,或許股權代持協議(借名登記)會比較適合您。以股東之名義為天使投資人持股,並接受其出資。
但此所述之股權代持協議或是前開您所提到的私人借貸模式,
其如何進行需要完整的資料去判斷,都伴隨著相當的法律風險,具有高度技術性和專業性,會影響未來公司運作,請您在簽署時務必謹慎小心,最好尋求專業律師的建議後再進行簽署,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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