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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網購已匯款未出貨想進行退款


曾OO 發問於 2019-07-12 | 桃園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本人在7/4臉書私人社團上得標了7樣玩具,
金額是970運費60 總共1030元
然後在7/9匯款了810元並告知賣家有3個玩具有重複了,所以改只要4樣!
賣家聽到我只改要4樣並說當初殺價的50要補匯,而且要我自己入鏡跟重複的玩具拍照傳給他!
他才相信我說的話!
我覺得這個要求很可笑,便拒絕也馬上匯款殺價的50元給他!

現在他已經收到我的款項860元但沒出貨!
一直堅持1-要我把之前喊要的重複玩具匯款2-跟重複的玩具拍照3-再匯款50元給他補貼他的損失,但他只會寄出4樣商品

所以請問這種私人經營者 他不是賣全新的商品,也沒有替我訂購商品!只是出清家裡用不到的玩具!
我並沒有造成他的損失!

後來發現我購買的3樣商品他買低賣高
現在我不想要商品只想他退款,在法律上能怎摸解決!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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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民法第 259 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2.民法 第 254 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3.建議您先向對方表示解除契約。
4.若金額不高,建議透過法院或公所調解,或許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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