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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您的部分,應只是督導過失問題而沒有侵占之意圖,所以刑事的部分,可能要成立的機會較小,另要提告該員工,本件被害人應屬公司,所以提告應由公司出面當告訴人,而您的部分,若是因督導有過失而導致公司損害,則公司可以向您求償此部分之損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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