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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錄取後上班前一天才說不缺人了

錄取後上班前一天才說不缺人了


詹OO 發問於 2019-07-04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6/29面試一間超商通知我7/5開始上班
有收履歷表也確定錄取了
上班前一天7/4才告知我
(以下都是商家傳訊息給我的)
「那個對了 我們人事的部分目前還在做調整 如果你有比較好的工作我也不耽誤你」
「目前店裡人員都是由總公司指派
暫無需求不好意思」
「目前先不用來 如果有需要再跟你說~」
以上!
請問這樣可以告商家嗎!
這期間也有其他公司找我上班但我都推掉了!損失怎麼辦?
請問我現在沒工作生活真的會有困難其中的損失商家要負責嗎?還是我只能自認倒霉再找別的新工作?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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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題旨,應端視雙方間是否已構成契約要件,即超商已經說您錄取了,而您也已經答應要去報到,按民法第153條口頭承諾也為契約之成立一種,雙方間皆已要約承諾,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足認契約成立。

有其他公司找您上班但您都推掉了!損失怎麼辦?
此部分則如果您認為因答應超商之錄取後,而推掉其他家工作機會,使得權益受損者,您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以此提出損害賠償費用。

簡要回覆如上,請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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