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李O宗,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究竟何人向您借錢,也就是消費借貸關係存在您和何人之間,才是本件爭執的重點,借錢的一方為何?您的朋友個人,還是朋友經營的公司,這是不同的,可以從您和朋友的LINE通訊紀錄來判斷。
2.朋友向您借錢來幫助他所經營的公司週轉,他可以指定公司的往來銀行帳戶作為匯款銀行,若是如此,就算朋友經營的公司已經廢止登記,您仍然可以向朋友請求返還借款。
3.如果是朋友代表公司向您借錢週轉,借錢的一方是公司,您僅能向公司請求返還借款,而不能向朋友請求返還借款。公司已經廢止登記,雖然您還是可以請求公司返還借款,但公司應該沒有其他財產可以清償。
4.本律師回答如上,敬請查照。
順頌商祺
林衍鋒律師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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