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小弟的母親現年61歲,是一位洗腎的患者,名下只有一間貸款中於四樓的公寓,
現況身負約1百萬的卡債,雖申請協商並且也已通過,繳了幾期但實在還是無力負擔,
因此想請問:
1.是否可申請破產處理債務?
2.破產後是否有何刑責?
3.破產後是否須再償還債務?
勞煩您幫忙解答,謝謝您!
A:
您好,
1、可以申請,但法院會不會准破產,還要看全部的財產況狀才知道。依你所說,只有一間有貸款的不動產,這樣的話法院不會准破產。因為貸款的不動產不能算入破產的財產。除非還有其他財產才有可能。
2、假設法院有同意破產,則不會有刑責,債務的清償會由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來處理,你媽媽不是不用還,而是由一個破產管理人來管理你媽媽的全部資產,然後進行破產程序來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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