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於11月10日預告通知我們說要遣散
叫我們在12月10號填寫離職單
但是遣散費1月5號入賬
請問這樣對我們來說是否有保障?
我們是否可要求當天入賬呢?
因為我們有叫主管幫我們跟上級主管問但都沒有回應
那12月8號我們是否該填寫離職單呢?
還有我們是否能要求年終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資遣費加計預告工資都要給付
僱主要你們填寫離職書時請注意不要寫是自願離職否則沒有資遣費
如果僱主拖延的話可以一向勞工局申訴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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