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敝司從大陸進口一批玩具來台,海關檢驗時有二品項不合格所以須退運部分品項,
委由同批貨運輸來台且台灣報關的貨運承攬公司也協助退運回大陸,因我方無經驗所以詢問包裝,文件製作並在出海前一再詢問是否需要任何文件或資料,貨運公司要了貨物明細並幫忙修改文件.
到大陸海關時貨運公司才發現無法以退運方式進去大陸,可能要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去補稅,過幾天又通知只能棄運銷毀,棄運費用RMB1萬要由我們支付.我方覺得有幾十年經驗的貨運承攬公司竟然未在退運前了解退運流程及所需資料,卻在貨已到大陸海關後才告知無法進行只能棄運銷毀,那我方一開始選擇在台灣銷毀(只要台幣500)不就好了,何必運到上海銷毀,費用要我方支付實在不太合理!想請問雙方責任歸屬和如何保障我方權益,謝謝~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除了需詳閱所簽訂之契約外,需要進一步研究貨運承攬公司是否有任何過失或是未盡告知義務,以定是否得追究其責任,請求賠償。
建議留存所有溝通往來信件以及相關資訊,並尋求律師居中協商,以利後續釐清爭議。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Dentons 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
初級合夥人
李怡貞 律師 敬上 02-27020208/0966-671-663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