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您的問題,若員工惡意為之,可以要求賠償及清償方式,但須注意
(一)、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如未能達成協議,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者,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得逕自扣發工資(內政部(75)台內勞字第 432567 號)。
(二)、故,賠償及清償方式,非能由雇主單方決定,如有逕自扣發工資情形時即有違反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之情形。
綜上,建議與員工討論賠償及清償方式,以及考慮烤麵包機折舊問題。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Dentons 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
初級合夥人
李怡貞 律師 敬上 02-27020208/0966-6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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