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於蝦皮網拍販售自己購買的寵物零食,因團購購買太多,無法在食用有效期內吃完,所以上網出售,幾天後收到該寵物零食的廠商傳訊息來:
您好,不好意思,由於貴店於網路上販售我司產品,我司為貫徹寵物食品安全,並保障合法授權店家的權益,及協助消費者易於辨識本公司的合法授權店家,故透過蝦皮平台逐一確認店家是否擁有我們的銷售授權書,故若無我司發予的銷售授權書,樂購蝦皮有限公司將會協助我司移除貴店產品,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想請問我自己花錢購買的東西,不能上網販售嗎?
感謝您的回覆,麻煩您了
A:
您好,原則上您可上網販售,惟如蝦皮平台有條款規定販售真品時需授權證明書,此時對方廠商可請求下架您的商品。
如上述,依照商標法36條,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因此,您以正當管道向廠商購買寵物零食後,網拍上轉售的均屬真品,基於「權利耗盡原則」,廠商便不得再向您就該寵物零食主張商標權。惟若蝦皮平台有特別條款規定,店家需提供授權證明書始能販售,此時對方即可要求蝦皮下架您的商品。
以上,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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