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上所要求賣家應負擔的告知義務,應不包括商品的定價。商品的定價取決於諸多因素,如商品本身在交易市場的活絡程度、買賣雙方對於定價的主觀期待、競爭市場上的交易價格等,不能一概而論。就如同在百貨公司週年慶期間的商品,在年初時的價格可能比週年慶期間來得高,消費者大可自行斟酌觀察是否能等待至滿意的價格再購買,或是寧願在可以接受的價格即先購買以享受該商品。
以上意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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