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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支付命令


楊OO 發問於 2018-12-14 | 台北 | 服務業

Q: 想請問一下,
今天有收到一張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大概是說我在104年有在一家遠傳電信辦理門號,
因為時間有點久了,所以也不太清楚到底是不是我本人去辦理的,
但是這門號絕對不是我在使用的,而且也沒有收到過任何帳單,
但在今天卻收到地方法院的支付命令,帳單費用近四萬,
所以我想請問我是不是一定要支付這筆費用!?
是不是還有其他更好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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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建議務必於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含例假日)先向法院提出異議,然後跟書記官聲請閱卷,確認一下裡面的內容為何,以作為日後訴訟程序答辯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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