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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7天發現購買物無法使用,可以更換新品嗎?


陳OO 發問於 2018-12-14 | 新竹 | 資訊科技業

Q: 你好,請問若是購買套裝DVD,超過7天後,看到較後面集數的DVD才發現無法撥放,法律有保障有問題的部分可以無條件更換新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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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民法第356條:「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又民法第364條:「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因不知你於購買DVD多久始發現瑕疵,無法評估是否符合民法第356條規定,惟仍建議你先通知賣家要求更換新品,以符合民法第356條要求應即時通知賣家瑕疵之義務。

以上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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