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本身想開設「利用經典電影進行影像創作」的線上教學課程(需付費),而課程會採用幾部知名電影預告片的畫面作為創作的參考。請問是否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才符合著作權法第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的規定呢?
另外,我想詢問如果未獲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下,但同時也不致過度影響著作財產人之權利,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嗎?
以上是我的疑問,再麻煩您回覆。謝謝!
A:
您好: 本件建議事先取得授權。根據經濟部函釋與司法實務,會視個案是否為商業用途、運用影片所占的比例、運用之方式 (如網路課程供不特定人收看、教室公開播放等)、是否有市場替代性...等標準進行判斷。
順頌 時祺
楊宗翰律師
Dentons 大成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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