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網路下訂單,選擇超商付款取貨,填了真實姓名和電話。下訂單後它並無發簡訊告知訂單成立,但網站上點訂單查詢,輸入我的電話後,有訂單編號。之後等了好多天都沒消息,然後在網路上看到有很多人說它是詐騙(有人選宅急便,結果收到的是假貨)。它的網站上沒有任何可聯絡的方式,也無取消訂單的地方。那如果我就不去領包裹就可以了嗎?
A:
1下訂單後它並無發簡訊告知訂單成立,但網站上點訂單查詢,輸入我的電話後,有訂單編號。->
訂單應已成立,不取貨可能有不履行的問題
2.那如果我就不去領包裹就可以了嗎?=>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3建議您不拆按前條規定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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