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為經營網拍的小賣家,網拍所售物品皆有詳細說明使用限制,前幾天某客戶以商品尺寸不適用為由要求退貨,詢問後是他根本未確認安裝尺寸就購買,這些在商品頁面都有詳細說明使用限制,和適合的安裝寬度,現在卻以安裝寬度不適合退貨。本人想請教的是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如果依照這條法律規定,身為賣家的我不但負擔了寄出的包裝費,還要負擔商品寄回 的運費,更何況寄回的商品狀況也不確定是否完整完好,就是只能自認虧損這些費用嗎?這樣不是很不合理嗎?因為已經在商品頁面都詳細說明了,這樣法律對小部份惡意訂購試用的消費者是不是太綜容,而我們賣家只能無耐自認虧損?另外向我這樣的情況,寄回商品的運費仍需由賣家負擔嗎?求解~深覺這條法律對賣家實在太不公平了,等於提暢客戶們可以隨意下單隨意退貨,因為他不用負擔任何風險。
A:
您好,若您是賣家,應適用消保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消保法第19-2條第1項:「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
因此網拍商品,買家可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也可以在未收到商品前即退貨,並由賣家自行取回商品(含負擔運費)。
若您不願負擔退貨運費,應於交易前與買家個別磋商,經買家同意後,方可要求對方負擔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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