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FB競標然後我得標了,A公司對傳了一個訊息給我說得標了24小時內匯款跟姓名電話可是我都還沒有填我的姓名跟電話給他,但是我在24小時之內跟A公司說不好意思我要棄標,然後A公司就說一律棄標者他們都會去備案,我想請問一下律師這樣會成立嗎?
A: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概要回答如下
消保法第二條第二款「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根據消保法的定義,企業經營者為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之人,不論其為公司或個人,亦不論是否合法登記或許可經營,只要是營業之人,均係企業經營者。尚需就對方是否經常性地在網路上販售商品,來判斷是否適用消保法相關規定。
若對方為企業經營者,買家就有適用消保法的猶豫期間,可以退貨或取消訂單;若對方非為企業經營者,就會回歸適用一般民法規定,倘若雙方就訂購商品必要之點均約定好,契約成立,便不得任意解除契約。是以若對方為企業經營者,則您可依上開消保法規定取消訂單。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祝您圓滿順心解決問題
陳詠琪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