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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袋資遣、所得稅


蓉 發問於 2018-10-31 | 台北 | 服務業

Q: 你好

請問我是領現金薪水袋的,但我勞健保也是在外面自己投保的,
但公司在資遣時沒有發放資遣費給我,可是我做了1年多正職了,
這樣我還能領資遣費嗎?要怎麼辦呢?

但如果我都是領現金薪水袋的,但最近國稅局的人來查稅,
發現105年漏繳,但我在這間公司沒有投保也沒有資遣費,
這樣為什麼我還有所得稅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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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題,簡要回覆如下:
首先 ,只要公司資遣勞工,依法都必須給付資遣費,會區分您是採勞退新舊制而有不同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採舊制者是年資1年為1個月,採新制者則為0.5個月.因此,既然是公司資遣您,本應依法給付資遣費,您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請求公司付資遣費.
其次,關於所得稅部分,依法只要您於年度內有所得,即應繳納所得稅,故無論您在該公司有無投保或領取資遣費,如公司確實有給付您每月薪資之事實,即有納稅義務.

以上回覆,謹供參酌!

環宇法律事務所 林俊宏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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