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網路購買商品 我已下下訂訂單 我後面當下請賣家取消訂單賣家不願意取消然後自行出貨 我未取貨賣家事後傳簡訊說我違反條例要走法律途徑 這可以成立嗎
A:
林先生,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就您所述之交易模式,既是透過網際網路方法為之,本是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通訊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此乃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之消費者的猶豫權,舉重以明輕,您於網路訂貨即取消訂單,縱賣家仍執意出貨,亦不影響您的猶豫權,意即,您仍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與賣家,以解除買賣契約,甚至,您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請您不用擔心。
2.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如有疑議,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順頌商祺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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