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好:
我弟弟因為業務侵占被檢察官起訴,上禮拜接到準備庭通知單。
我有陪我弟弟去法律諮詢,諮詢律師說建議我們寫準備書狀。
請問準備書狀寫好,只要遞給法院就好,要不要額外再附一份給法院,由法院拿給檢察官啊?(之前民事要多一份給對造),因為是第一次遇到刑事案件不太懂, 謝謝
A:
您好:
依您的案件程序,
您應將書狀準備正本一份(給一審法官)、繕本一份(給檢察官),正本及繕本都一起提交給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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