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個學生 不是網拍賣家 之前在蝦皮賣出一隻二手手機也用低於市場的價錢賣出 他要求我試手機的一些功能 我也都拍影片試給他看過 之後他卻因為手機背蓋有使用痕跡 而且他說手機功能有問題 要退貨 我需要給她退嗎 因為我也不能確定是不是他使用有問題 且他要求的功能我都已經試給他看過了
A:
徐先生您好:
依照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如您與買方確認後,商品確實有瑕疵,依據民法的規定,買方可要求減少價金或是解除契約,請求退貨。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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