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想問一下說我是賣家有一位買家和我購買商品已經超出商品鑑賞期7天時間可以不要讓他退回,如要退回可以要求他支付運費嗎?和折價收回嗎?還是只能原價收回呢?
A:
您好:
關於商品7日鑑賞期一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之要件方能適用,而非所有的商品或事業形態都能一體適用,依照您來文所述之情況,尚無法確定您與買家之間的商業或交易模式究竟為何,因此僅就您的問題作一概略性之回答。
首先,若您並不是以在網路上販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為業,而只是恰巧一次性地在網路上販售商品,則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而應回歸民法相關規定,因此,除非您所販售的商品有瑕疵而必須負瑕疵擔保責任之外,是可以拒絕對方請求退貨的。
另外,若您所販售的商品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列之商品(例如:易於腐敗、依消費者需求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等有時效性商品、拆封之影音產品以及個人衛生用品等),且於販售前已經告知消費者排除適用七天鑑賞期之情況下,也可以拒絕消費者之退貨。
至於七天鑑賞期的起算,應自「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提出,依您來文所述,假設已經超過7日鑑賞期,而您所給付之商品並無瑕疵,則您有權拒絕對方退貨之要求,而若您仍願意接受對方退貨,自然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運費或相關費用。
以上簡要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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