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民國103年12月進去這間公司,當時的職位是工讀生。一直做到民國106年08月時轉為正職。
公司說因為職位不同所以年資整個被從算。
但之前有問過說:「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適用本法前已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之年資合併計算。 」
現在我打算做到107年08月底,我的年資一直沒下落。
而且公司的規定就是工讀生轉正職年資就會從算。
我一直有問公司年資甚麼時候會通過,公司都回我有再開會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但從我轉正職已經快一年了,一直沒有消息。
想請問我離職之後我的年資還要的回來嗎?
如果可以我該怎麼跟公司要屬於我的權益?
我可以直接去跟公司的人要回我的年資嗎?
A:
孫先生/小姐您好,所詢問題回復如下
一、工作年資部分
按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陸,一、工作年資規定「部分工時勞工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部分工時轉換全時勞工,其工作年資之計算亦同。」
因此,不論是否為部分工時轉全時,因都屬該公司的勞工,年資應需併計;並且公司規定因牴觸法令而無效。
二、權益保障與年資部分
一般來說,建議您得向直屬上級或人資單位詢問,並可表明因為有未來規劃,因此請公司結算有關加班、休假日及特休等部分,若確有需要請公司開立服務證明書,以保障您工作年資及履歷之完整。
希望回復能協助到您。
竑德法律事務所
王翼升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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