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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廠商拖欠貨款

廠商拖欠貨款


張OO 發問於 2018-01-24 | 台中 | 商業流通業

Q: 各位先進您們好,我是一個剛創業的小公司,從事食品批發,去年中旬接到一筆訂單,現金買賣結清,第二次說要用黑貓宅配過去給他,對方收到後卻一再故意拖欠貨款,一共五萬元,從10月開始拖欠,11月底有匯款三萬,尾款卻都沒消息。我只有黑貓宅配的托運單,雙方電話錄音,這樣有辦法透過法律途徑要得回來嗎?
我個人想法是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對方沒回應再申請支付命令,然後走法院
請問各位先進有無其他解決方式? 小本生意,每天為了這兩萬元催討很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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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張先生您好:

對方拖欠貨款給付,法律上稱之給付遲延,按民法231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之規定,可請求損害賠償。

若催告後仍不給付,則必須進行訴訟請求之。

然而訴訟曠日廢時,徒增勞費負擔,最好之方式即為持證據、欠款證明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若20日內不異議則可逕為執行,費用也僅需500元。

須注意者係,20日內對方可不負任何理由異議,一旦異議後,則轉換為訴訟程序,您仍需補繳裁判費並進行訴訟,一併告知您這個事實。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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