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為公司告知虧損
所以想要縮減員工薪水
原本12小時制早班每日有班別津貼
但為了縮減員工薪水
所以調整班別津貼
整體來看薪水減少
請問這樣公司是否違法呢
且公司工作規定裡面有明文規定班別津貼是多少錢
寫得清清楚楚
若是這樣修改津貼
是否合法?
A:
您好:
公司縮減員工薪水一事涉及勞動條件之變動,並非公司片面得以修正,仍必須取得員工同意方得為之,否則仍不生效力。
公司若為規避此等情況,有可能會要求員工簽署相關同意書,此時若認為條件不利於己,為保障自身權益,您可以拒絕簽署,詢問相關專業人士,或是向各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以求圓滿解決此等爭議。
以上簡要回覆,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