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一物二賣

一物二賣


程O 發問於 2017-12-30 | 台北 | 服務業

Q: 事情如下
客人12/28購買商品但要調貨
但剛好商品他店已賣出
12/30通知客人此商品要幫她國際調貨 or如她不要等可至店上辦理退款
但客人不接受幫她國際調貨
於是客人說我們是詐欺一物兩賣要告我們精神賠償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案件嗎

瀏覽人數:905

A: 

事情如下
客人12/28購買商品但要調貨
但剛好商品他店已賣出
12/30通知客人此商品要幫她國際調貨 or如她不要等可至店上辦理退款
但客人不接受幫她國際調貨
於是客人說我們是詐欺一物兩賣要告我們精神賠償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案件嗎

您好:
原則上,所謂詐欺是指交易之始就有以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而被騙取財物之意思。但是,在一般商家因為缺貨的問題,至多是民事履約上的問題,尚不致於會有詐欺的問題。更甚者,此種類型的交易問題,要主張所謂精神賠償,必須要有法律上依據,依題意,應不致於會有精神賠償的問題。供予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