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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貨後,時間快到才說沒錢


戴OO 發問於 2017-12-09 | 台中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最近遇到一位買家購買代購的商品
商品為COS服,當時有和買家說好我這邊試試看可以買到假髮嗎?如果可以的話在出貨前重新下單,原本衣服的價格要再加上假髮的價錢
12/1詢問過對方,他也重新下單(假髮+COS服)也表示可以出貨,所以當天就將COS服+假髮用7-11貨到付款的方式寄出去
12/3到對方指定的7-11以後,12/4提醒對方貨已經到7-11記得領取,結果當天回覆因為沒有錢所以要棄單
但是在購買衣服之前,也請對方看賣場的『下單注意事項』,裡面內容大約寫說賣場不接受棄單、退貨、換貨等問題,如果需要退換、換貨等問題的話需跟賣場聯絡,商品是因為個人問題不接受,商品是因為品質問題才會接受買家的要求
雖然對方也表示說願意去想辦法取貨付款,但是已經到最後一天了(12/10),如果再不領的話就會被7-11退貨
而今天(12/10),在聊聊上也留言希望買家可以今天領貨付款,又或者是這次退回來,在12/11~12/15要下單並告知能出貨的時間,但是目前沒有回應也沒領貨付款
所以想請問這樣子可以告他嗎?刑法第355條?還是其他條款呢?
又或者對方這樣的行為並沒有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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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刑法第 355 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在主觀上要有「意圖損害他人」,並要以「詐術」為之,詐術指的是使用或傳遞和事實真相不符的訊息,並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
因此如不能證明對方有故意加損害之目的,並傳遞與真相不符之事實,刑事上罪名是很難構成。
買方表示沒錢才未去取貨,此種情形要提告也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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