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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公司法第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公司法第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張OO 發問於 2017-09-20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請問:
公司監察人負責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必須以超然立場行使職權,始能杜絕流弊,又兼任公司內部之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尚且為法所禁止,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為公司法第 222 條所明定,此屬強制規定
其所謂經理人依【商事法】解釋【稱經理人者,謂由商號之授權,為其管理事務及簽名之人;又,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 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 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
請問公司法第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1.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等同經理人?
2.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可以兼任公司的監察人?
謝謝!

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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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請問:
公司監察人負責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必須以超然立場行使職權,始能杜絕流弊,又兼任公司內部之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尚且為法所禁止,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為公司法第 222 條所明定,此屬強制規定
其所謂經理人依【商事法】解釋【稱經理人者,謂由商號之授權,為其管理事務及簽名之人;又,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 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 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
請問公司法第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1.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等同經理人?
2.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可以兼任公司的監察人?
謝謝!


您好:
依個人看法,有關您的提問,茲回覆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等同經理人?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為公司法第29條第1項所明定,有關該公司是否設置經理人,依法須參照章程之內容認定之。此外,公司章程如載明公司有設置經理人之必要,有關其其委任、解任及報酬,在股份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注意有無同法第30條所規定「消極資格」之情。至於,有關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公司法第31條規定參照)
「廠長」一職,一般為公司之內部職務編制,我國法律並未予以明文界定,請參酌上開規定及民法第98條規定,視實際情況為具體認定。
2.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的廠長是否可以兼任公司的監察人?
誠如提問所述:公司法第222條規定以「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已明令監察人禁止兼職,廠長一職若經認定非經理人之屬,亦應有「其他職員」之適用,參照公司法上開規定,因認,仍須受「兼職禁止」之規範。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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