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兩份約定不同準據法之保密契約,應以何者為準

兩份約定不同準據法之保密契約,應以何者為準


邱OO 發問於 2017-08-10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我司與一上海A公司簽訂一NDA,約定以香港法律為準據法。

但該公司回覆除該合約外,
希望由其昆山母公司B,合約載明包含其姐妹公司及子公司A,再與我司簽訂一NDA,約定以中國大陸法律為準據法。

請問若未來兩造發生爭議,是否會因兩份NDA所依據法律不同,而造成訴訟之困擾?

瀏覽人數:1929

A:  您好,如果兩份NDA都已簽署,且主要內容相同,僅有準據法不同,將來可能被解釋為後契約取代原契約。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