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請問,離職快半年,公司老闆突然跟我說要告我業務詐欺侵占罪,理由是說我拿非上班時間的統篇發票、還有說公司本子有寫多上未填寫完成怎麼去請交通費,可是公司會計都跟我拿超過補助交通費的額度,去報稅,可是我時領得的交通費維公司原本的說得額度沒多拿。本子上我都照者以前還沒離職,剛到公司的派給我資生員公的流程寫,可是公司老闆說,這是員工自己的問題,跟這個無關。
A:
您好:
業務侵占罪主觀上以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為要件,依您所述情形,似不構成該罪名,不過還要看詳細案情而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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