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10年前向國外法人購入99.9%股權,公司帳面過去營運資金大宗來自國外原投資法人借入,因虧損嚴重國外法人放棄在台該企業所有營運債權債務,將99.9%股權全數轉讓過戶,此為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原帳面向股東借入款是否仍屬新任股東概括承接 ?
A:
您好,
一般來說如果是公司欠的債,不會因為股權轉讓就消失,「公司」必須清償這些借款,即使債權人是過去的股東也沒有不同,不過您的文內又提到「國外法人放棄在台該企業所有營運債權債務」,其中「債權」可以拋棄,但是因為「債務」不行,所以您所指的究竟是什麼情況,是否真的這個大債主已經放棄他全部的借款債權,必須要實際審閱當初全部的交易合約才有辦法答覆,建議您將文件整理好後直接聯繫信賴的律師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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