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是餐飲業,員工人數不足5人。
員工工作未滿3個月,他的家長卻要他別繼續做了,和家長溝通完,雙方協議讓他兒子可以依公司規定在做一個禮拜再離職,當天晚上不知如何又反悔,要求讓他兒子可以立馬下班且口頭說自願放棄 不要領任何的薪資,只要讓他兒子立馬下班不做了。因為對方家長很激動 也只好無奈讓他下班。但隔天卻又傳賴來說他要告我不給薪 違反勞基法。
請問雇主都沒有任何辦法嗎?畢竟培養人才還是需要成本 且立馬下班也造成店裡人事上嚴重的不方便 人手不足
另外,請問 如果店裡的錢短少,是可以要求全店人員分攤賠償的嗎?
A:
我們是餐飲業,員工人數不足5人。
員工工作未滿3個月,他的家長卻要他別繼續做了,和家長溝通完,雙方協議讓他兒子可以依公司規定在做一個禮拜再離職,當天晚上不知如何又反悔,要求讓他兒子可以立馬下班且口頭說自願放棄 不要領任何的薪資,只要讓他兒子立馬下班不做了。因為對方家長很激動 也只好無奈讓他下班。但隔天卻又傳賴來說他要告我不給薪 違反勞基法。
請問雇主都沒有任何辦法嗎?畢竟培養人才還是需要成本 且立馬下班也造成店裡人事上嚴重的不方便 人手不足
另外,請問 如果店裡的錢短少,是可以要求全店人員分攤賠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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