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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傳票


吳OO 發問於 2017-03-01 | 高雄 | 其他

Q: 各位律師好。
我於今天收到刑事傳票,被傳人系「告訴人」,我當初是以「侵入住宅」提出告訴。
但因我公司不方便請假,請問告訴人有必須要報到嗎?
若不去報到,這也需要請假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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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告訴人並非必須要到庭的義務,並可以與承辦股聯絡。
但是就整個訴訟程序而言,告訴人也可以是證人,而證人有到庭的義務,所以如果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有到庭的必要,就會以證人傳喚,當再次傳喚不到,就會發另一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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