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當我哥的擔保人,我不知道是一般還是連帶擔保人
他增貸後第一期就不繳錢了
現在銀行跟我說要告詐欺
我也連絡我哥,感覺他也不想處理
我想問的事,到時候開庭的時候
我能不能跟他脫離這層關係,負擔我該負擔的就好
還是說沒辦法,一定要跟他一起還完全部
全部是90幾萬,我無法負擔
自己也有車貸,扣薪水3/1就無法生活了
車子上班要用也無法變賣,可以請問律師該怎麼辦嗎?
A:
您好:
所謂詐欺,必須在辦理車貸時,您明知您哥信用不佳,卻為了騙取貸款或汽車而擔任保證人。因此,就您的個案部分,基本上,是屬於民事糾紛,且銀行或車行必須證明您有上開故意,否則,一般是認為您觸犯詐欺罪的機率不高。至於民事部分,您既然已經為保證人,則必須負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滿意上開回答,惠請協助給予滿意之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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