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公司各部門自己的業務專用章是否可以對外發公文函使用?
如果簽暑confidential agreement, 使用部門的業務張世勇也具法律效益?
謝謝
A:
您好:
如果職員受公司委任處理事務,其職務用章使用在公文時,原則在職務範圍是有效的。
所以職員基於職權,對外簽署保密合約亦為有效。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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