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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企業對台灣企業未收到尾款


林OO 發問於 2016-08-24 | 台北 | 服務業

Q: 您好!
請問一家外國企業對台灣企業賣商品,外國企業收到首款並已經把商品送到台灣企業。
但是目前為止未收到尾款部份,而且台灣企業故意不接外國企業的聯絡。
所以外國企業打算以中華民國法律來解決問題。
如果外國企業在台灣提訴的話,
1 需要台灣國內的代理人?(自然人或律師)
2 提訴的順序是怎樣的?
3 預計需要多少提訴及律師費用?
未款費用大概70萬台幣。
謝謝

瀏覽人數:1674

A:  您好:
如果是未經我國認許成立之外國法人(企業),雖然不能認其為法人,但可以非法人團體之方式在我國合法提出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代理人原則上以律師為限。
提起訴訟程序為先具狀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提出給付款項訴訟,後續法院會開庭審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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