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工廠收受三成訂金後不出貨 , 是可以向它們提出何種要求?
對方說因為另一筆訂單尾款未清所以不能出貨, 請問這2筆是不同單可以這樣牽連再一起嗎? 謝謝!
A:
您好:
對方收受定金後,依民法規定視為契約已成立,若對方有延遲交貨情形,您可主張違約金或遲延交貨之損害賠償,甚至可解除契約,當然,對方抗辯其他貨款未交付,與本件遲延交貨並無相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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