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在網路上銷售商品,一名消費者購買200元售價商品後認為商品品質不良,主張退貨.按照流程我們請消費者將商品寄回,商品確認無誤在退款給消費者,該名消費者堅持先退款後退貨,導致消費爭議.
該名消費者提出調解,但本人並未收到調解通知,所以沒有出席調解.
目前該名消費者提除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的 簡易庭告訴,並要求10000元賠償.請問後續該如何處理?
A:
若對方以提告,請確認有無收到開庭通知,有收到的話務必去開庭,若真的無法前往則可請假聲請改期。
請對方提出申請調解的通知,並告知法院因無收到調解通知所以沒去參加調解。
開庭可直接跟法官說您有要退費,只是希望對方先將商品寄回確認無誤就會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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