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像我被主管降薪,原本說好降1千元,但沒想到被降了6千元以上,詢問主管卻回我他不是老闆,不能決定金額多寡,我也沒犯啥錯,只不過是對主管態度不佳而以,這樣合理嗎?
律師
彥穎財金法律事務所
A: 按「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動基準法)第26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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