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的妻子在深圳市擁有一屋
法律程序完備,原已準備過戶給我或女兒
但近日妻忽罹重症,無法行動
請問在此情形下,如何辦理過戶?
感謝您的回答。
律師
A:
敬復諮詢者:
首先,您妻子擁有之房產具備全部的法律手續是前提條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土地使用權證書(廣東可能是兩證合一)。
其次,一般過戶手續的辦理是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檔、房產檔及新的產權人(過戶的對象)的身份證明檔、贈與或者買賣合同等直接到房屋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如本人不能辦理需要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產權人本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並依兩岸文書驗證程序(海基會及海協會),經由台灣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理文書認證事項。
最後,因為臺灣公民這樣的身份,在辦理上述手續的過程中可能會有特殊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檔的情況,為避免造成辦理過程的反覆,建議您向頒發該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機關諮詢或直接委託大陸律師代為辦理。
易理法律事務所 www.excellaw.com.tw
洪耀臨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