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請問公司在訴訟期間可以更換負責人嗎?

請問公司在訴訟期間可以更換負責人嗎?


鄧OO 發問於 2016-04-07 | 台中 | 服務業

Q: 我們公司, 因種種因素被一位業主提告要求返回工程款(民事庭), 已開三次庭了, 下週一要再開庭, 而我們公司在105年3月24日變更負責人, 是在案子未結案前變更的, 請問會對此案件有影響嗎? 因原來負責人也只是掛名而已, 沒有參與實際經營, 現在的負責人才是實際經營者!

瀏覽人數:3846

A: 

我們公司, 因種種因素被一位業主提告要求返回工程款(民事庭), 已開三次庭了, 下週一要再開庭, 而我們公司在105年3月24日變更負責人, 是在案子未結案前變更的, 請問會對此案件有影響嗎? 因原來負責人也只是掛名而已, 沒有參與實際經營, 現在的負責人才是實際經營者!


鄧先生大鑒:
公司在訴訟期間仍然可以更換負責人,但新任之負責人須於就任後即向原繫屬之法院聲明承受訴訟.亦即須以新任負責人個人名義具狀向原來承審 貴公司案件之法院(書狀須註明原訴訟案件之案號.股別)聲明承受該案件之訴訟,訴訟程序才合法.
林祺祥律師 敬覆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