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师,你好!
我是来自新加坡SOLIXTEC公司的刘先生。 台北一公司从2015年10月7日开始拖欠货款USD4320, 到现在只有在2015年12月8号和2016年1月29号回复邮件说以后会还。但是至今未还,并且不再回复。请问对此小金额案件在台北如何追讨和起诉?谢谢!
台北欠债公司:SISCO SPORTS CORP
4F., NO.: 205, Hsin Lon Rd., Sec.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932-9131
刘先生
A: 可檢具對方積欠貨款之證據資料,向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請求民事給付貨款訴訟即可。而按我國法律,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簡易訴訟程序目的在使訴訟標的輕微或者案件性質單純之民事爭訟案件,得以迅速審理裁判。但不論是民事簡易訴訟程序或者是小額訴訟程序,均由法院民事簡易庭管轄,該二類案件有時在進行訴訟前,會先經強制調解程序,調解不成立方進入審判程序。如果調解成立,那案件便會終結,該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希望以上回覆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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