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因用一筆土地跟民間二胎借款50萬利息加手續費約每月1.5萬後來因為無力負擔利息所以就委託胎幫我找買主我必須斷尾求生了.而且又因案通緝了所以都把實情告訴他了才讓他有機可乘.在我無力負擔利息時又面臨通緝的狀況下他一直說找不到人來買.既然我真的那麼即那就由他先買下來讓我解套.因為是認識幾十年又住同村子所以也都相信他.想不到一轉身剛過完戶他就找到買主了而且價差每分地在70萬元(是農地)我該怎麼討回公道
A:
您好:
如果雙方並無成立買賣契約之意思,民事上您可起訴主張該農地買賣無效,不過因為農地已經轉讓,您僅可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亦可試著提出詐欺取財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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