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台灣在大陸註冊且經授權公告核准之發明專利,遭受大陸業者侵犯時,我有下列疑問要請教律師:
1. 我有哪些方法可以去確保我的權益?
2. 我必須要委請大陸當地的專利律師去做確保我權益的事? 或亦可請台灣的專利律師去做確保我權益的事?
3. 在大陸打侵權官司大致要花多少錢? 除律師費外還有其他的費用嗎?
4. 在大陸打侵權官司要花多少時間?
5. 侵權產品的蒐證,可以自己蒐證嗎? 還是一定要委託第三方去蒐證?
6. 我要如何去找專利律師(台灣或大陸),政府機構有提供介紹或媒介的服務嗎?
A:
林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題,謹回覆如後:
1.專利權之保護是採屬地主義,大陸專利權人對於專利侵權案件之處理方式,可透過司法訴訟及行政程序進行查處,訴訟得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各經濟特區的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查處程序得向主管機關(如:北京市之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專利管理局)
2.承前所述,法律是採屬地主義,因專利訴訟不僅訟涉繁瑣的法律程序及專利技術內容之說明,是以如您擬於大陸進行專利訴訟時,仍應委託當地律師進行,又因大陸幅員廣闊,提醒您注意起訴所在地之專利律師為宜。
3.訴訟費用依據委託之律師事務所公費而定,有按件計酬,亦有按時計費,並無統一收費標準,且亦會因律師事務所所在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
4.大陸專利訴訟流程1-2年不等,且訴訟程序會依據法官審理之進度而定,有時更會長。
5.您於提起前必先購買仿品,以利於日後訴訟或申請「訴前禁令」舉證之用,此程序可由您或委託專業事務所進行蒐證,另亦可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此均係於起訴前得以事前蒐證之程序。
6.您可向海基會詢問、網站或委由台灣地區事務所合作之當地律師進行專利訴訟。
謹說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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