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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妨害家庭及通姦罪

妨害家庭及通姦罪


趙OO 發問於 2006-11-03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我現在與有婦之夫交往
倘若對方妻子告我妨害家庭及通姦罪
最壞的結果會是如何呢?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904
匿名

律師

A:  您好:
如果經證明(包含你們自己承認)你們之間確實有性行為,那麼對方可以從知悉時起六個月之內提出對您提出告訴,最重可處一年有期徒刑,但通常不致於會處那麼重,如果處六個月以下的話,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沒有前科,又和對方和解,也可能獲得緩刑.反之,如果沒有和解,對方還可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其金額要視雙方地位經濟條件等,並無一定標準.
至於和誘罪,是要在你和對方已經有離家出走的事實,才有可能會構成.所以如果雙方都還是正常坐息按時返家,就不會涉嫌這條犯罪.


參考法條
刑法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刑法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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