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甲方為本人於中華民國所註冊取得之商標及圖,乙方及圖改作抄襲行為故特以此函,請乙方於文到三日內出面處理,倘逾期未獲置理,將依法辦理希乙方妥善處理, 請問律師這樣寫可以嗎?還要再加什麼?原因商標及圖改作被人抄襲的問題
A:
您好
存證信函並無固定格式,只要以專用信紙撰寫即可
惟建議您存證信函內容應盡量在有限字數內撰寫詳盡,並載明該被侵權之商標為何
另因存證信函無法律上拘束力,倘若對方不予理會,最終仍須透過法律程序處理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