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欲在月底提出離職,
但適逢本月中已辦理結婚登記,
勞基法所定的8天婚假是否可以正常休假?
或是換成工資,
是否有法定條文可參考?
謝謝。
A:
您好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 8日,工資照給」。換言之,勞工請婚假時,雇主應工資照給,不得扣全勤獎金。
再者,依據勞動部104年10月7日發布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勞工之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
謹說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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