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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勞動


蔡OO 發問於 2016-01-27 | 高雄 |

Q: 你好我想詢問
就是我被判4個月
這樣易罰科金是不是要12萬
那如果勞動服務的話
大約要做幾個小時?
還有要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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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好我想詢問
就是我被判4個月
這樣易罰科金是不是要12萬
那如果勞動服務的話
大約要做幾個小時?
還有要怎麼辦理?


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較為略,
建議先釐清是否已經判決確定?(即已過上訴期間,或已經不得上訴)以及有無緩刑之宣告?
如得依刑法第41條規定第1項易科罰金者,折算金額1000-3000不等,判決書一般會於主文明確記載,
再請自行檢視確認。
附上相關條文供參: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
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
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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